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度假区南悦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度假区南悦城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云南京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度假区广福路与盘龙江交角处西南地块;
项目实施期: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
占地面积:79620.60m2
二、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418156.10 m2,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278672.10m2,地下部分建筑面积139484m2,容积率3.5,绿地率25%,建筑密度35%。主要建设办公楼、商业设施、酒店式公寓、车库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共有10栋建筑,编号为:1﹟~9﹟及A栋。其中:1﹟~3﹟、5﹟、6﹟为办公楼(设置底商),4﹟、9﹟为独栋商业楼,7﹟、8﹟为酒店式公寓(设置底商),A栋(大唐办公)为办公楼;地下建筑设置为2层地下室,包括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商业用房等。
三、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一) 施工期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土方的开挖、建筑材料搬运、装卸产生的扬尘,运输等活动产生的扬尘等。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基坑开挖过程产生的基坑涌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废水以及雨季形成的地表径流。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建筑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土方开挖产生的弃土。
(二) 运营期
运营期废水为商业办公、酒店式公寓产生的生活污水,餐饮业产生的餐饮废水。
废气污染源为地下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酒店式公寓厨房油烟、餐饮业的油烟废气,公共卫生间、垃圾桶及化粪池恶臭,备用发电机运行时产生的废气等。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水泵房的机械噪声,通风设备及备用发电机运营产生的噪声,配电室的噪声,商场的运营噪声。
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商业活动、办公活动、酒店式公寓产生的垃圾、物管人员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
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若不妥善处理,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四、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一) 施工期
施工外围设置挡墙,定期进行洒水降尘,以减少扬尘带来的影响。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排水沟及临时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基坑涌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减少噪声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弃土石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项目施工期短暂,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二) 运营期
运营期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项目内雨水系统收集后进入广福路雨水管网;餐饮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广福路污水管网进入昆明市第七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区餐饮业油烟必须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方可经内置烟道至楼顶外排,排气口应严格按照《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第46号令)设置。酒店式公寓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致楼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排风系统,汽车尾气经地面排气口排放。备用发电机运行时所产生的尾气经地下车库排风系统收集后,至地下车库的排风口统一排放,不得随意排放。
运营期通过加强合理布局降低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餐饮业要严格遵守昆明市人民政府46、72号令的相关规定。娱乐业应该按照国务院令第458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第55号令《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及云南省文化厅公告(第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运营期产生的商业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五、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步评价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项目选址可行。废水、废气污染物采取的治理措施合理可行,正常情况下可确保达标排放;边界噪声达标;国体废弃物均妥善处置不外排。项目的建设运行不会导致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下降。在按“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对策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方式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环境评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于本项目是否认可;
(2)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环境有哪些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
(3)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您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有何意见和要求?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示时间为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
(一)建设单位
名称:云南京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官南大道玫瑰湾小区33栋
联系人:杨臻峥
电话:13518751899
电子邮箱:460659051@qq.com
(二)环评机构
名称: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3401号)
单位地址: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邮编:650034)
联系人:邵工
电话-传真:0871-674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