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宣威市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
1、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宣威市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
建设单位:宣威市鸿志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宣威市青刺沟(垃圾填埋场北侧)
建设规模: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500t/d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工期:18个月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企业投资部分总投资24419.55万元。本工程垃圾焚烧厂部分拟采取多渠道集资建设运营方式,其中利用贷款1.6亿元,其余地方自筹。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工艺流程、功能、风向等,将项目分为厂区、办公生活区、供水工程区及临时堆土区四个功能分区,其中厂区又包括建构筑物区、道路及场地区、绿化区三个二级分区;办公生活区包括建构筑物区、道路及场地区、绿化区三个二级分区;供水工程区包括管理设施区和管线工程区;临时堆土区主要为临时表土堆场区。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500t/d,同时配置余热发电系统以及相应的给排水、污水处理、供电、供养等辅助设施。
2、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域内六个监测点的TSP、PM10、SO2、NO2、NH3、H2S、HCl、Pb、Hg及Cd的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以及南斯拉夫标准的要求。宗范河汇入北盘江上游500m断面及宗范河汇入北盘江下游500m断面除汞外,其他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要求;宗范河汇入北盘江上游500m断面汞超标,单项水质标准指数为147.0,宗范河汇入北盘江下游500m断面同样也是汞超标,单项水质标准指数为1.5;宗范河宗范断面中除高锰酸盐指数、BOD5、氟化物、CODcr、氨氮、TN及汞共7项外,其他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要求;该7项超标的监测指标单项水质标准指数分别为:17.047、10.67、3.48、10.411、147.79、161.83及13.0。四个监测点中均有不同的超标现象,填埋场监测井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在所有监测指标中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亚硝酸盐、氟化物、总硬度、铁、锰、镉、铅、镍、氨氮、总大肠菌群、六价铬、汞共14项指标超标,超标的监测指标单项水质标准指数分别为:5.467、88.94、3.15、15.41、1.273、18.02、3.25、2.63、2.694、2.86、5425.35、35.0、2.78及157.0。项目区域执行2类标准,所有监测点位环境噪声能够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本次监测的四个测点土壤中污染物的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
3、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结论:宣威市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属于环保工程,可以解决宣威市生活垃圾出路问题及垃圾填埋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占用大量土地资源问题,有助于在总体上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实现废物资源化,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总体上,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相关规划并已得到规划部门同意,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规范要求。在采取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后,各种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预测,该工程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评价,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报告书审批部门: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5、项目公示地点:项目周围村庄
6、简写本放置地点: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
7、公示时间:2014年02月10日至02月20日止(不含节假日)
8、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9、反馈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宣威市鸿志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话:15368036471
地址:云南省宣威市
联系人:何工
(2)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邮编:650034
联系人:丁祖高
电话及传真:13529150074;0871 -64170283
10、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