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大理-漾濞-云龙-兰坪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地点:大理州漾濞县、云龙县、洱源县、兰坪县境内。
工程规模:主线长163.467km(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25.5m),连接线长25.638 km(设计时速60km/h、路基宽10m)
建设内容:主线:路线主线全长163.467km,其中路基长度62.304km(占路线长度比例为38%),全线设桥梁49725m/85座(其中DK000~DK4+956有872 m /4座、K5+197~K160+510有50908m /81座),涵洞375道(其中DK000~DK5+967有13道、K4+500~K162+000有362道),通道、天桥242座(其中DK000~DK5+967有9座、K4+500~K162+000有233座),分离式立体交叉4道;全线共设隧道48118m/44座,(其特长隧道13339m/3座、长隧道19377m/12座、中隧道10818m/16座、短隧道4584m/13座);本项目全线共设置12处互通式立交、服务区2处、停车区4处。
连接线:本项目推荐线共设置云龙和长新两条连接线,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0m;其中云龙连接线长22.638km,全线为新建,长新连接线长3.0 km,为三改二。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属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完工后不涉及工业废气和生产废水排放,污染源主要是交通噪声、汽车尾气等。
噪声:拟建道路随着营运期增加,车流量的增大,交通噪声声级值也随之增强。道路投入运行后,在运营后期的噪声值>运营中期>运营初期,主要的原因是车流量的增多;由于项目区主要有储存货运,大、中型车在夜间量比在昼间多,所以虽然夜间小型车数量减少,但是由于大、中型车辆较多,所以夜间交通噪声值影响较为明显。
废气:CO和NO2预测浓度低于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值。在拟建公路营运期,行驶车辆排放污染物中的CO和NO2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轻微。
废水:本项目正常运营不会产生污水。
生态:拟建道路沿线植物以人工栽培物种为主,多为广布种,道路建设不会对评价区内植物资源产生不良影响,也不会导致评价区内任何植物物种的消失。道路营运期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为:道路上行使的车辆产生的噪声干扰会使动物远离道路沿线,造成道路沿线动物种群数量的相对减少。但道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等也可为动物的交流提供新的通道。由于拟建道路沿线分布的物种,大多是对人类活动有强抗干扰能力的物种,因此,道路营运期对动物的影响总体来说不大。
施工期:工程建设期间将有一定的扬尘、噪声、振动会影响外环境,但时间较短,施工结束后可消除。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污染控制措施:
(1)建立地方法规,降低各类污染物的单车排放因子标准值或强制性规定加装排气净化装置等。
(2)加大环保管理力度,包括环境监测,减少非正常排放等事故发生。
(3)加强交通管理,规定车速范围,严格车管制度。
(4)有针对性地优化绿化树种、绿化结构和层次,提高绿化防治效果,减少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噪声治理措施:
(1)加强机动车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在通过学校、医院、居住点/区等路段设置禁鸣标志。尽量降低噪声污染源的噪声,严格限制车况差且噪声大的车辆上路,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
(2)关心点推荐噪声防治措施、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
拟建道路运营近期拟采取的声环境保护措施为:拟建项目初期环境噪声预测值未超过3dB的敏感目标,采用种植绿化带和跟踪监测,拟建项目初期环境噪声预测值超过3dB的敏感目标,采取的声环境保护措施以安装隔声窗和适当加高围墙为主。
废水污染控制措施:
(1)定期清扫桥面,以便减少桥面径流污染物的浓度。
生态环境:
(1)道路工程结束后,应采取适宜的绿化措施,尽快恢复植被。尽量避免人工痕迹,使路域植被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道路绿化以保护沿线自然和人文环境,提高行车安全性和舒适性,提供和谐的公路景观为根本目的。
(2)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率。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道路社会效益明显,项目建成营运将极大的促进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从而改善沿线居民现有生产、生活及居住环境,方便群众出行,繁荣和发展地方经济。
工程选址基本合理,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经过GIS叠图分析,本拟建工程未涉及大理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兰坪云岭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洱源黑虎山自然保护区(线路调整后),仅约有33 km涉及大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区域,拟建项目为道路建设工程,不属于污染严重的三类工业项目,对景区影响有限。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且从线路选址选线与居民点的距离看,工程施工建设对居民影响不大;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
拟建道路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将不可避免地对道路沿线两侧一定范围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社会环境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采取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后,将使环境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并且是可以接受的。只要业主和承包商能够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该道路项目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控制的,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共赢。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如果你对本项目的环评感兴趣或有疑义,可在以下地点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查阅期限:从发布本信息之日起的15日内。
环评单位: 云南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
电话(传真): 0871-64118165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邮编:650034)
建设单位:云龙县交通运输局
通信地址:大理州云龙县城管局一楼(云龙高速公路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人:杨雄彪
联系电话:0872-5523019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是对项目环境影响结论的看法、意见或建议。
②对采取的预防不良环境影响对策、措施的看法、意见或建议。
③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看法、意见或建议。
④认为需要注意、补充、完善的其他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按以上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发布本信息之日起的15日内。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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